—财神O2O平台系统

软件许可及技术服务合同书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权利及义务,经过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软件许可及技术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一、租用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

财神O2O平台系统 V1.0 (简称“财神O2O”)

产品模块:

微营销推广、服务协同、电子货架、比价系统、微商城、订单中心

企业分配原则:

提交入驻申请后,由财神O2O平台分配

财神O2O相关标准:

1、注册用户:指甲方企业ID号下,甲方自行分配的且已启用的登录操作O2O平台的账号(企业内部分配账号,不含消费者注册的账号)
2、使用期限:甲方系统管理员增加账号,并且启用账号(增加、确认、启用、停用)。该注册账号,启用日期起算开始记费(启用状态下记费、停用状态下停止记费),从甲方企业ID号下预付的O2O软件租用费用金额中扣减
3、财神公司提供的中央商品库商品资料、中央营销库营销工具不收费;第三方商家共享的商品资料、营销工具等,按第三方商家的定价收费
4、以上财神O2O平台的模块,有功能改进或升级时,甲方可直接使用或自行下载升级使用,乙方不收取升级费用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的2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2、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通产品及模块授权
             3、甲方企业ID号下余额不足时,甲方按收费标准续费充值既可继续使用

二、说明:

1、财神O2O平台系统,属于云计算技术类软件。财神O2O必须安装于乙方服务器,甲方只需通过浏览器、客户端或APP登陆系统即可操作使用。


2、以上价格不含财神O2O与第三方平台对接时,第三方平台收取的费用,第三方平台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按第三方平台的规则另行支付作其使用。


三、其他: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